22/10/2026

DAP 與 DDP 對美:誰負責清關和繳納關稅?

 

 

中國貨運代理

如果您從中國向美國發貨,商業發票上的三個字母就能悄悄決定誰會蒙受損失。 DAP 和 DDP 在報價單上看起來幾乎一模一樣,但它們卻將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進口清關——分給了完全不同的雙方。選錯條款,您可能會發現貨櫃滯留在美國港口,倉儲費不斷累積;買家拒絕支付他們意料之外的關稅;或者賣家承諾的含稅交貨後,卻發現實際關稅是預算的兩倍。

到了2026年,這個問題出錯的代價也變得更加高昂。美國最高法院在2月推翻了IEEPA關稅,臨時性的122條款附加費在7月生效後又失效,而新的301條款附加費如今疊加在現有的中國關稅之上。曾經允許小包裹免稅入境的800美元最低限額豁免已被暫停,並寫入了永久性法規。現在,每位貨主都需要確切地知道誰是登記進口商,誰負責提交報關單,以及誰負責向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支付費用。

本指南以實用方式解答了這個問題。它解釋了202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中DAP和DDP的真正含義,每種術語下誰負責清關和繳納關稅,目前美國對原產於中國的貨物徵收的關稅結構,DDP貨物運輸通常會遇到的問題,以及如何為您的業務模式選擇合適的術語。文中包含成本範例和決策表,因此您可以將本文作為工作參考資料,而不僅僅是一次性閱讀。

DAP 與 DDP 詳解:2020 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是由國際商會發布的標準貿易術語。它們不規範運輸合約或所有權轉移,但明確規定了買賣雙方之間的三項義務:誰負責安排和支付運輸費用;誰承擔運輸途中各環節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以及誰負責辦理進出口手續。 DAP 和 DDP 都屬於 D 類,這意味著賣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買方所在國的指定目的地。它們的差別在於最後一步——進口清關。

DAP(送貨上門)是什麼意思?

根據DAP條款,賣方在指定目的地將貨物置於買方可支配的運輸工具上,並做好卸貨準備時,即視為交貨。賣方支付主要運輸費用,並承擔直至交貨完成的風險。賣方也負責辦理貨物在中國的出口清關手續。但賣方不負責辦理貨物進口美國的清關手續,也不支付美國關稅或稅金。這些義務由買方承擔。

實際上,這意味著美國買家或其委託的報關行將成為進口報關人。買家需繳納海關保證金,透過自動化商業環境系統(ACE)提交報關申請,向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繳納關稅和費用,並安排從港口或碼頭(如果指定地點並非買家自住)的最終提貨。賣家仍需確保貨物順利運輸,但美國海關的法律和財務責任均由美國方面承擔。

DDP(完稅後交貨)是什麼意思

DDP(完稅後交貨)條款對賣方施加了最大的義務。賣方將已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的貨物交付至指定的目的地,並承擔將貨物運至該地的所有費用和風險,包括進口關稅、稅款和海關手續。買方只需接收貨物,如果指定的目的地並非最終目的地,則買方還需負責卸貨。

從理論上講,這聽起來簡單易行,對買家也很友善。但實際上,DDP 對美國的出口要求中國賣家做一件不尋常的事:在賣家沒有設立機構的國家擔任或指定進口商。這項要求是大多數 DDP 問題的根源,也是為什麼當有能力的物流合作夥伴負責申報時,DDP 流程順暢;而當賣家試圖自行處理時,流程卻會變得糟糕。

為什麼美國是特例

美國海關體系的核心是進口商登記制度,即進口商登記方對貨物申報的準確性、關稅繳納以及任何後續罰款或審計負有法律責任。外國公司可以作為進口商登記方,但需要有效的進口商編號、由美國擔保公司簽發的連續或單筆交易海關擔保,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還需要持有授權委託書的持牌報關行。許多中國賣家不具備上述任何條件,因此,DDP(完稅後交貨)服務通常需要貨運代理或專業的DDP服務提供者提供支持,以完善進口商登記基礎設施。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國際商會指出,如果賣方無法輕易取得進口清關,DDP條款有風險;如果雙方希望買方處理進口手續,DAP條款是更好的選擇。對於美國貿易而言,由於DDP條款在商業上具有吸引力,因此這項建議常常被忽略。如果您確實要使用DDP條款,請將其視為一項需要精心設計的服務,而不是可以簡單地添加到合約中的標籤。

誰負責清關和繳納關稅:DAP 與 DDP 對比

下表概述了從中國到美國典型海運或空運貨物的實際責任劃分。請將其視為預設分配方案。銷售合約可以對細節進行調整,但如果合約中僅註明DAP或DDP,則市場和大多數承運商都會以此方式解讀。

尊重他人 DAP DDP
中國出口清關 賣家 賣家
通往美國的主要貨運通道 賣家 賣家
進口報關人(IOR) 買方或買方經紀人 賣方或賣方指定的IOR服務
海關保證金 買方 賣方或供應商作為 IOR
海運貨物ISF(10+2)申報 買方或買方代理人 賣方方面,透過 IOR 和經紀人提交的文件
海關申報單及報關費 買方 賣家
關稅、第 301 條及其他稅費 買方 賣家
MPF、HMF 和其他 CBP 費用 買方 賣家
海關檢查、扣留和處罰 買方,作為登記進口商 賣方,作為登記進口商或透過合同
在指定地點卸貨 買方 買方
風險轉移 貨物準備就緒,可以在指定地點卸貨。 當貨物準備在指定地點卸貨時,進口清關手續已辦妥。

 

該表格中有兩行最容易引發爭議。第一行是進口報關人。進口報關人要承擔所有合規後果,包括錯誤的協調制度分類、低估價值、缺乏標記,以及海關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可能追溯數年的後續審計。第二行是查驗和扣留。海關查驗、合作政府機構扣留或要求提供補充文件都會造成延誤和費用,而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並未明確列出這些費用,因此合約中應明確規定由誰承擔這些費用。

2026年美國關稅格局,每位托運人必須考慮在內

如今DAP與DDP的差異比幾年前更重要,原因很簡單:每次入境涉及的金額大幅增加,而且規則在一年內就多次變更。任何DDP報價都意味著承諾承擔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評估的所有稅費,因此在報價前必須了解關稅情況。

低價值地塊的最低限度限制結束

多年來,價值800美元或以下的貨物可以根據「最低限度規則」免稅進入美國,僅2024年就有超過1.3億批貨物利用了該規則。 2025年7月30日簽署的一項行政命令暫停了該項優惠政策,自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這意味著所有貨物無論價值多少都可能需要繳納關稅。在最高法院於2026年2月就《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關稅作出裁決後,一項後續行政命令確認「最低限度規則」的暫停仍然有效。

2026年6月24日,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將暫停執行此項行政命令政策轉為永久性法規。該法規也設立了郵政非正式入境程序,並於2026年7月24日生效。對於需要提交合作政府機構資料或適用第98章和第99章關稅的郵政包裹,合規截止日期延至2026年10月22日。對跨境電商而言,這意味著低價值包裹現在也需要申報人、進口商登記人以及繳納關稅,與大宗貨物一樣。過去依賴免稅包裹遞送的賣家,現在必須在「貨到付款」(DAP)模式的向消費者收取貨款和「完稅後交貨」(DDP)模式的在結帳時預付貨款之間做出選擇。

對原產於中國的商品所徵收的關稅

2026年2月20日,最高法院裁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不授權徵收關稅,從而廢除了先前的互惠關稅表。四天后,美國政府以10%的第122條附加稅取而代之,該附加稅根據法律規定只能持續150天。該附加稅於2026年7月24日凌晨0:01到期,隨即被新的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所取代,該關稅涵蓋60個經濟體,稅率根據不同國家而定,分別為10%或12.5%。

原產於中國的商品適用12.5%的稅率。律師事務所對這項新措施的分析指出,這12.5%的稅率與現有的針對中國的301條款關稅疊加,在許多情況下,這意味著在正常的最惠國待遇關稅稅率基礎上,還要承擔37.5%的301條款關稅負擔。鋼鐵、鋁、銅和其他一些商品等已納入232條款關稅範圍的商品不在此新稅率層級,但仍需承擔其自身的稅率,而且通常更高。預計會有針對新關稅的訴訟,因此稅率可能會有所變動。您提供的任何DDP報價都應包含一項條款,允許在交貨前關稅發生變化時調整價格。

值班層 它是什麼 DAP/DDP 的付款方是誰?
最惠國待遇基本工資 標準稅率由HS編碼分類決定,依產品不同,稅率從0%到20%以上不等。 買家/賣家
第 301 條(2018 年清單) 中國傳統關稅,通常按產品和清單劃分,稅率為7.5%至100%。 買家/賣家
第301條強制勞動義務 自2026年7月24日起,對原產於中國的商品加徵12.5%的新關稅。 買家/賣家
第232 對鋼鐵、鋁、銅和其他製品徵收的國家安全關稅;與上一層分開徵收。 買家/賣家
沉積/化學氣相沉積 對特定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稅率可能非常高。 買家/賣家
強積金和HMF 海運貨物的商品處理費和港口維護費 買家/賣家

 

該表格是地圖,而非計算器。確切的責任歸屬取決於海關編碼、根據美國法規確定的原產國(而非貨物發貨地),以及入境當日生效的任何除外條款。正因如此,使用通用百分比而非具體的海關編碼編制的DDP報價存在風險。

手續費、保證金和備案費等費用都包含在內。

除了關稅外,大多數正式報關單還需繳納貨物處理費,金額為報關價值的0.3464%,該費用設有最低和最高限額,由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每年調整。海運貨物還需繳納港口維護費,金額為貨物價值的0.125%。價值超過2,500美元的貨物通常需要正式報關單和海關擔保。對於海運貨物,進口商安全申報(ISF)必須在貨物在外國港口裝貨前至少24小時提交,逾期或不準確的申報可能導致每次違規最高5,000美元的違約賠償金。根據指定交貨方式(DAP),買方必須負責辦理ISF;根據完稅後交貨方式(DDP),賣方必須負責辦理ISF。如果雙方都沒有明確負責這項工作,通常很容易遺漏。

DAP 如何在來自中國的實際貨物運輸中發揮作用

DAP 貨物運輸流程與其他貨物運輸流程並無二致。中國賣方打包貨物、預訂船期並辦理出口清關手續。承運人或貨運代理簽發指定美國收貨人的提單,賣方在船舶啟航前將商業發票、裝箱單和運輸詳情發送給買方,因為買方的經紀人需要這些資訊來準備 ISF 和報關單。

貨物在海上運輸期間,買方的報關行會對貨物進行分類,確認原產國,檢查是否有301條款及反傾銷/反補貼稅風險,並準備報關單。船舶抵達後,報關行提交報關單,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審核後,買方繳納關稅和費用,通常透過每月結算單或直接付款的方式支付。貨物放行後,短程運輸卡車會將貨櫃運至指定地點。當貨物到達目的地可以卸貨時,賣方的工作即告完成。不過,一位稱職的賣方會繼續關注郵件往來,以防CBP就文件事宜提出疑問。

這種結構的優點在於風險分配清晰。最了解美國法規的美國買家負責清關,承擔合規責任,並支付法律規定的費用。缺點是,不熟悉進口流程的買家可能會對費用感到意外,而不知道會在收貨時收取關稅的跨境電商消費者可能會拒收包裹。 DDP(完稅後交貨)模式正是為了彌補這個缺陷而設計的。

DDP 的運作方式及其失效點

在DDP(完稅後交貨)模式下,賣方必須解決買方在DAP(完稅後付款)模式下可能遇到的所有問題,並且必須在賣方為外國公司的國家/地區完成這些問題。其工作流程與DAP模式相同,但責任方和資金流向有所不同。進口報關人是賣方或賣方指定的服務提供者。報關單以該進口報關人的編號提交。關稅由賣方直接支付,也可以透過貨運代理支付,貨運代理隨後向賣方開立報銷發票。

非居民進口商問題

非居民進口商需要提供擔保、美國法律代理和報關行。貨運代理提供完稅後交貨(DDP)服務時,通常是以自身名義和擔保作為進口商,或安排第三方非居民進口商服務。這種做法本身是合法的,但您應該詢問報關單上的進口商是誰、擔保持有人是誰,以及貴公司是否能獲得自身稅務和會計記錄所需的數據。未詢問的賣家往往事後發現無法證明已繳納的關稅,或者報關單上的進口商是一家他們從未聽說過的公司。

低估和錯誤分類風險

一些DDP項目,尤其是在跨境電商領域,會透過申報較低的發票金額或選擇有利的HS編碼來降低關稅。這種方法或許短期內有效,但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已加強執法力度,最終承擔罰款風險的是進口商。申報金額必須反映實際交易金額,且商品歸類必須符合《海關總署通則》。如果您的DDP供應商承諾的關稅稅率遠低於同類產品的競爭對手,這應該被視為危險信號,而不是划算的交易。

隱性成本和價格承諾

另一個陷阱是財務方面的。採用DDP條款的賣家報價的是到岸成本,而到岸成本包含關稅,某些類別的中國原產貨物關稅可能高達海關估價的40%甚至更高。如果報價是基於較低的關稅,則賣家需承擔差額。如果合約沒有另行約定,海關查驗、滯期費、扣留費和港口倉儲費也由賣家負擔。 DDP條款在退貨和取消訂單方面也毫不寬容,因為拒收或退回貨物的已繳關稅通常不會自動退還,需要單獨辦理退貨手續。

範例:DAP 和 DDP 下的相同容器

為了更直觀地說明其中的差異,我們假設一批價值 20,000 美元的消費品海運貨物。以下假設僅為範例:總從價稅為 40%(其中 2.5% 為最惠國待遇稅,25% 為舊版 301 條款稅,12.5% 為新版 301 條款稅),商品處理費為 0.3464%(在 CBP 規定的最低和最高限額內收費美元,單次入境保證金為 75 美元,DDP 手續費為關稅的 3%。本例中,海運費不計入美國海關估價,因為美國交易估價通常不包括國際運費和保險費。

成本項目 DAP:買方付款。 DDP:賣方付款。
進口關稅(20,000 美元的 40%) $8,000.00 $8,000.00
商品處理費(0.3464%) $69.28 $69.28
港口維護費(0.125%) $25.00 $25.00
經紀人入場費(假設) $150.00 $150.00
單筆債券(假設) $75.00 $75.00
DDP手續費(假定為關稅的3%) 不適用 $240.00
進口總成本 $8,319.28 $8,559.28
交貨前需支付現金 買家須在入場時支付款項。 賣方或供應商必須提前
合規責任 買方 賣方或供應商作為 IOR

 

這兩個總金額非常接近,而這正是關鍵所在。 DAP 與 DDP 的差異不在於應向美國政府繳納的稅款總額,而在於稅款的支付方、承擔估價錯誤風險的主體以及海關流程的控制方。在這個例子中,僅關稅一項就高達 8,000 美元,而貨物總價值為 20,000 美元。因此,如果賣家使用 2026 年之前的舊關稅假設進行 DDP 報價,那麼僅一個貨櫃的貨物就可能損失數千美元。

為您的商業模式選擇 DAP 還是 DDP

沒有一個普遍適用的正確術語。正確的選擇取決於哪一方更有能力辦理美國海關清關手續、哪一方更希望掌控局面,以及最終客戶對意外費用的敏感度。下表列出了常見情況及其通常最適用的術語。

<span class="notranslate">EventXtra 6大解決方案</span> 更好的術語 原因
美國批發商擁有自己的經紀人和保函,大量採購整箱貨物 DAP 買方已具備進口報關人資格,並希望掌控貨物分類和出貨時間。
亞馬遜FBA賣家向FBA倉庫進口商品 DAP 或 DDP,賣方控制 IOR 亞馬遜不擔任進口報關人,因此賣家或其供應商必須負責清關;具體條款取決於誰擔任進口報關人。
DTC品牌向美國消費者出貨 DDP 消費者不希望收到意外帳單;結帳時預付款可以降低拒付和退款率。
小型供應商向一家擁有新手進口員工的美國分銷商供貨 透過經驗豐富的供應商進行DDP 供應商負責合規事宜;價格包含關稅,買方只需支付到岸成本。
賣家不確定HS編碼或關稅風險 DAP 分類前 避免承擔未知的關稅;待分類確認後再行考慮。
需繳納反傾銷稅/反補貼稅或其他機構稅費的貨物 DAP 高風險合規工作最好交給擁有專業團隊並承擔相應責任的買方。

 

所有這些情況都遵循一些共同原則。如果買方經驗豐富、希望掌控自己的海關記錄,或者您自身對關稅了解不足,則應使用DAP條款。如果買方是消費者或需要價格確定性的小型企業,或者您的競爭優勢在於簡單的全包價格,則應使用DDP條款。無論採用哪種條款,都應在合約中明確指定目的地,因為未指定目的地的DAP或DDP條款含義模糊,容易引發爭議。

有些賣家在實務上採用混合模式。他們向批發客戶報價DAP,向零售客戶報價DDP,或僅對低於一定金額且關稅預估可預測的訂單提供DDP。還有一些賣家僅在已建立進口報關行合作關係的特定航線上使用DDP。只要所有頻道的單據、HS編碼和發票保持一致,這種彈性是可以接受的。

美國貨運中常見的造成損失的錯誤

最常見的誤解是將DDP(完稅後交貨)與能讓海關消失的神奇服務混為一談。事實並非如此。海關仍然會運作,關稅仍然會被評估,合規風險仍然由一方承擔。 DDP只是將責任轉移到了賣方身上,而賣方需要找到合適的合作夥伴來承擔這些責任。

第二個錯誤是使用粗略的百分比報價,而不是使用分類的協調制度編碼。看似屬於某一稅號的產品,可能實際上屬於另一稅號,因而面臨截然不同的301條款或反傾銷/反補貼稅風險。報價前,請務必確認協調制度編碼和原產國。對於首次發貨,建議諮詢您的報關行,根據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以往的裁決,獲取關稅估算。

第三個錯誤是忽略了ISF(國際標準申報)。海運貨物裝船前需提交ISF,DAP和DDP條款均不免除此項要求。在DAP條款下,買方代理通常依賴中方提供的裝運信息,因此單據提交延遲會導致申報延遲。在DDP條款下,申報責任由賣方的供應商承擔,但仍需要準確的製造商、銷售商和收貨人資訊。

另一個陷阱是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與承運人訂艙單不符。例如,提單上註明「運費到付」(Freight Cash),而實際銷售的貨物卻是完稅後交貨(DDP);或收貨人被列為買方,但並未同意作為進口商,都會在港口造成混亂。銷售合約、商業發票、訂艙單和報關單上的條款必須完全一致。

最後,許多賣家未能預留訂單和到貨期間關稅變動的應對時間。由於2026年關稅可能多次調整,6月確定的DDP價格到9月可能就無利可圖了。因此,建議增加關稅調整條款,縮短報價有效期,並在利潤中預留一定的應急資金。對於DAP條款,請務必確保買方理解關稅由其承擔,並且可能會發生變化。

預訂前所需文件和數據

清晰的單據是控制風險最經濟的方式。無論選擇哪一個術語,商業發票都應列明買賣雙方的完整法定名稱和地址、支持協調制度(HTS)分類的準確產品描述、數量、單價、總價值、貨幣以及原產國。裝箱單必須與發票和貨物​​相符。提單或空運單必須註明正確的收貨人和通知方。

對於DDP(完稅後交貨)條款,需新增進口商登記資料、保函資訊以及授權報關行提交文件的授權委託書。對於受合作政府機構(例如FDA、FCC、CPSC或USDA)法規約束的貨物,相關證書和註冊文件必須在貨物抵達前準備就緒。對於可能涉及強迫勞動或原產地審查的貨物,請保留能夠顯示原材料和零件來源的供應鏈記錄,因為CBP(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可隨時要求提供相關證據。

最後一項實用建議是,務必以書面形式約定賣方、貨代和經紀人之間的資料流。經紀人需要在船舶離港前幾天收到單據草稿,而且ISF(國際標準申報)的計時是從裝貨日開始,而不是從到港日開始。如果團隊把單據處理當成事後才考慮的事情,最終將承擔港口倉儲費和逾期申報罰款。

Topway Shipping如何支援DAP和DDP運往美國

自2010年以來,總部位於中國深圳的拓威航運一直致力於為跨境電商提供專業的物流解決方案。其創始團隊擁有超過15年的國際物流通關經驗,尤其專注於中美運輸,而中美運輸正是DAP與DDP選擇最為關鍵的環節。

Topway的服務涵蓋整個物流鏈:從中國始發港的首程運輸、海外倉儲、清關以及最後一公里配送。由於所有環節均由同一供應商協調,因此通常責任容易分散的交接點,例如海運承運人、報關行、倉庫和卡車運輸商之間的交接,都由單一方案統一管理。對於選擇DDP(完稅後交貨)的賣家而言,這種整合使得完稅後交貨切實可行而非風險重重。對於選擇DAP(完稅後交付)的買家而言,這意味著貨物到達時將附帶完整的單據和清晰的交付計劃。

Topway Shipping 還提供從中國到全球主要港口的靈活整箱 (FCL) 和拼箱 (LCL) 海運服務。整箱 (FCL) 適合貨量足以裝滿一個貨櫃且希望使用專用貨櫃並簡化清關流程的托運人。拼箱 (LCL) 則適合正在成長的品牌和試水市場的進口商,與其他托運人拼箱可以有效控制運費,使其與貨量成正比。無論選擇哪一種方式,都存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誰是進口報關人?誰來繳關稅? Topway 可以在您訂艙前協助您解決這些問題,確保發票上的條款與實際運送方式一致。

如果您不確定DAP或DDP哪種條款更適合您的產品、數量和客戶,請先根據現行關稅制度進行商品的協調制度(HTS)分類並估算到岸成本。之後,了解交易雙方情況的貨運代理可以推薦合適的條款,並在需要時安排進口商,並確保從工廠到最終收貨地址的整個流程文件齊全。

結語

根據DAP條款,美國買方或其代理人負責清關、以進口商身分登記並繳納關稅和費用。根據DDP條款,賣方承擔所有這些責任,包括合規責任。這兩種條款都不會減少美國政府徵收的稅款,而且到2026年,這筆稅款將相當可觀:第122條附加稅已被新的12.5%的第301條附加稅所取代,該附加稅針對原產於中國的商品,並可與現有關稅疊加徵收;此外,用於降低小包裹成本的最低限額豁免也已不再適用。

選擇哪種方式更合適取決於誰更擅長處理美國海關事務。經驗豐富的進口商通常傾向於選擇DAP(完稅後交貨)以便更好地掌控局面。直接面向消費者的品牌商或希望提供簡單到岸價格的供應商通常更傾向於DDP(完稅後交貨),前提是他們與能夠提供進口商登記、擔保、準確貨物歸類和可靠關稅支付的合作夥伴合作。無論選擇哪一種方式,都要明確目的地,確認HS編碼,確保所有單據一致,並預留應對關稅變動的空間。將選擇方式視為操作計劃,而非簡單的縮寫,這樣您的貨物就能更快清關,減少意外情況的發生。

常見問題

問:DDP(完稅後交貨)方式對運往美國合法嗎?

答:是的。 DDP是國際貿易術語中公認的術語,應用廣泛。賣方必須確保有有效的進口商登記、海關擔保和持證報關行,以便正確申報並繳納關稅。

問:如果海關發現DDP條款下有錯誤,誰該負責?

答:進口報關人對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負有責任。如果賣方或其供應商是進口報關人,則他們將承擔處罰風險,因此準確的價值、分類和原產地申報至關重要。

Q:買方能否拒絕支付DAP項下的關稅?

答:不,如果貨物以DAP方式出售,則無需支付關稅。買方負責進口清關和關稅。如果買方未支付或未提交報關單,貨物可能會產生倉儲費,最終甚至可能被視為無人認領貨物。

Q:DDP(完稅後交貨)是否能降低總進口成本?

答:並非如此。責任不變。 DDP(完稅後交貨)模式改變了付款方,可能會增加手續費,但可以提高轉換率,減少消費者銷售的拒收包裹。

Q:在最低限度限制結束後,DAP 和 DDP 對於低價值地塊是否仍然重要?

答:是的,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繳納關稅。低價值包裹現在也需要繳稅,所以必須有人申報並繳納。 DDP(完稅後交貨)會在結帳時預付稅款,而DAP(完稅後付款)則將費用留給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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